適用範圍

第1條

飯店與客人簽訂的住宿合同及有關合同,適用本協議規定,未約定的事項,適用法律,法規或一般習慣。 ..

2.如果旅館在不違反法律和習俗的情況下接受特別合同,則不論前款的規定如何,均應以特別合同為準。

申請住宿合同

第二條

如果您想與我們的酒店申請住宿合同,請告知我們以下事項。
(1)來賓姓名
(2)住宿日期和到達時間
(3)住宿費(原則上是附錄1中的基本住宿費)
(4)酒店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2.如果客人在住宿期間要求繼續住宿,而不是前款第2項中指定的住宿日期,酒店將視其為在提出要求時已申請了新的住宿合同。去做。

訂立住宿合同等

第三條

住宿合同應在酒店接受前條規定的申請後訂立。但是,當酒店證明自己不同意時,這將不適用。

2.依照前款規定訂立住宿合同時,酒店設定的申請費將在酒店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但不超過住宿期間的基本費用(超過3天則為3天)。我會的。

3.申請費將首先計入客人應最終支付的住宿費,如果適用第6條和第18條的規定,則將按罰款的順序申請,然後賠償。但是,如果有餘額,則根據第12條的規定支付費用後,將退還該餘額。

4.如果第2款規定的申請費未在該酒店根據該款規定的日期之前支付,則住宿合同應停止生效。但是,這僅限於酒店已通知客人申請費的支付日期的情況。

無需支付申請費的特殊合同

第4條

在以下情況下,酒店可能不接受訂立住宿合同。

2.在接受住宿合同的申請時,如果旅館不要求支付前條第2款規定的申請費或未指定付款日期,則應符合前款的特別規定。視為。

拒絕訂立住宿合同

第5條

在下列情況下,酒店可能不接受住宿合同的簽訂。
(1) 住宿申請不符合本條款的規定時。
(2) 客房因滿員而沒有房間時。
(3) 認為住宿者有可能做出違反住宿相關法律法規、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行為時。
(4) 明確認定打算居留者患有傳染病時。
(5) 被要求承擔超出住宿合理範圍的負擔時。
(6) 因自然災害、設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無法提供住宿時。
(7) 入住者醉酒且認為有可能給其他住宿者帶來重大不便時。或者當客人的行為方式給其他客人造成嚴重不便時。
(根據長崎縣飯店業執法條例第6條的規定。)

客戶合同取消權

第6條

客人可以通過通知酒店來取消住宿合同。

2.本酒店因客人應歸因於其責任的事由而解除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的情況(根據第3條第2款的規定,本酒店指定申請金的支付日期並要求其支付的情況,在支付之前住客解除住宿合同的情況除外。),根據18條的附表2所示,收取違約金。但是,本酒店在應對第4條第1款的特別約定時,僅限於在應對該特別約定時,本酒店告知客人解除住宿合同時的違約金支付義務。

3.如果客人在住宿當天晚上8點沒有到達(如果提前指定了預計到達時間,已經過了2個小時)而沒有與客人聯繫,則酒店將無法到達。住宿合同可能被客人視為已取消。

取消我們酒店合同的權利

第7條

在下列情況下,酒店可以取消住宿合同。
(1) 當認識到住宿客人有可能做出違反法律法規、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行為時,或者當認識到他或她已經做出同樣的行為時。
(2) 明確確認客人患有傳染病時。
(3) 被要求承擔超出合理住宿範圍的負擔時。
(4)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原因無法提供住宿時。
(5) 入住者醉酒等情況,且認為有可能給其他住宿者帶來重大不便時。或者當客人的行為方式給其他客人造成嚴重不便時。
(根據長崎縣飯店業法施行條例第6條的規定。)
(6) 住宿客人在床上吸煙、破壞消防設施等、或不遵守酒店規定的其他禁止物品(僅限於防火所需的物品)時。

2.當酒店根據前款規定取消住宿合同時,將不向客人收取尚未提供的住宿服務費用。

住宿登記

第8條

住客在入住當天必須在酒店前台登記以下物品。
(1)客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地址和職業
(2)外國人的國籍,護照號碼,入境日期
(3)出發日期和預定出發時間
(4)酒店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2.當房客要用如旅行支票,住宿券,信用額度等替代方式支付第12條所述的費用時,必須在前款登記時出示。

房間使用時間

第九條

客人可以從下午3:00到第二天上午11:00使用我們的房間。但是,如果您連續入住,則可以全天使用,但到達日期和離開日期除外。

2.儘管有前款的規定,酒店仍可以在同一款規定的時間以外接受客房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將收取以下額外費用。
(1)最多3小時的房費的30%
(2)最多6小時的房費的50%
(3)6小時以上的房費為100%

嚴格遵守使用規則

第10條

客人必須遵守酒店制定並發佈在酒店的使用規則。

營業時間

第11條

酒店主要設施的營業時間將在提供的小冊子中公告,各個地方的公告,客房指南等。

2.前段時間可能會臨時更改。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通過適當的方式通知您。

費用支付

第十二條

旅客的住宿費等的分類,計算方法如表1所示。

2.前款的住宿費等應在客人離開時或在酒店要求時以酒店認可的貨幣或旅行支票,住宿券,信用卡等方式在前台支付。我會去。

3.即使客人在酒店提供客房並提供客房之後沒有自願入住,也要收取房費。

我們的職責

第十三條

對於因履行住宿合同及相關合同或未履行而給客人造成的任何損害,酒店將賠償客人。但是,如果不是由於酒店原因,這將不適用。

2.酒店獲得了消防部門的出色的防火證書,但是為了應對火災等,我們購買了旅館責任保險。

無法提供合同規定的客房時的處理

第十四條

如果酒店無法為客人提供合同規定的房間,則酒店應在客人同意的情況下,盡可能在相同條件下安排其他住宿。

2.如果酒店無視前款規定而不能安排其他住宿設施,酒店將向客人支付相當於罰款的賠償金,賠償金將用於賠償損失。但是,如果沒有理由責怪酒店無法提供客房,我們將不予賠償。

存款等的處理

第十五條

如果客人丟失,損壞或以其他方式損壞了存放在前台的貨物,現金或貴重物品,則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酒店將免予賠償。

2.如果客人將某些東西帶進酒店,但由於酒店的意圖或過失導致丟失或損壞,酒店將賠償損失。

存放客人的行李或個人物品

第十六條

如果客人的行李在入住前到達酒店,則只有在酒店同意之前,行李才負責任地存放,並在前台辦理登機手續時交給客人。我會。

2.如果在客人退房並找到房主後,將其行李或個人物品留在酒店,酒店將與房主聯繫並提供指示。我可能會問。但是,如果沒有業主的指示或業主不明,我們將根據《失物招領處》處理。對於食品和飲料,無論價格或有效期如何,都應在發現之日的同一天處置。

3.在前兩款的情況下,旅館對旅客的行李或個人物品的存放責任在第一款的情況下應與前條第1款的規定相同,在前款的情況下應相同。它應符合本條第二款的規定。

停車責任

第十七條

如果客人使用酒店指定的停車場和相關設施,則酒店將出租該地方並承擔車輛責任,而不論車鑰匙的存放情況如何。沒關係但是,在管理停車場時,我們將對因我們的意圖或疏忽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

客人責任

第十八條

如果酒店由於客人的意圖或過失而受到損害,則將要求客人賠償酒店的損失。
(1)如果在非吸煙房間內發現吸煙,我們將收取房間銷售停止費。

住宿登記時的個人信息處理

第十九條

在採取保護措施後,酒店將出於以下目的使用在第8條中註冊的個人信息。
(1)出於某種原因需要聯繫客戶時。
(2)創建有關酒店業務活動的統計數據。
(3)豪斯登堡發送住宿報價和餐廳交易會,例如來自
不希望將服務用於上述目的的客人應通過要求酒店取消服務來取消該服務。

披露,更正,刪除個人信息

第二十條

宿泊者は当ホテルに対して、自己に関する個人情報を開示するよう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個人情報の開示にあたっては、下記住所まで郵送にてご請求ください。
〒859-3293
長崎県佐世保市ハウステンボス町7-7
ハウステンボス株式会社
ハウステンボスホテルズ宛
電話 : 0956-58-1111

*當要求披露等信息時,我們可能會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驗證您的身份。

豪斯登堡門票類型

第二十一條

該酒店是豪斯登堡我們坐落在。豪斯登堡付款區,您需要單獨購買門票。

2.薪水區設置日期可能會因特殊事件和其他原因而更改。

附錄1:住宿費的計算方法等
(第2條第1款和第12條第1款之間的關係)

分解
客人應該支付的總額 酒店費用 ① 基本住宿費 (房費)
額外費用 ② 追加飲食、其他費用
③ 消費稅等法令規定的各種稅

附錄2:罰款
(與第6條第2款的關係)

預訂數量 合同解除
通知日期
NO SHOW 當日 前一天 2天前 3-7天前 8-14天前
一般 1-9人 100% 80% 20% - - -
預訂數量 合同解除
通知日期
NO SHOW 當日 前一天 2-7天前 8-14天前 15至20天前
10-99人 100% 80% 50% 20% 10% -
100-999人 100% 100% 80% 20% 20% 10%

警告
(1)%是罰款與基本住宿費的比率。
(2)如果縮短合同天數,則無論縮短的天數如何,都將收取一天(第一天)的罰款。
(3)如果某些團體客人(10名或更多)取消合同,則客人人數的10%(如果在該日期之後接受申請),客人人數的10%(接受日期)如果有零頭,則對四捨五入的人數不收取任何罰款。
(4)特殊合同的罰款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